绵阳师范学院
关于遴选推荐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体育美育科学劳动心理健康教育专委会
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体育美育科学劳动教育专委会专家人选的通知》,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充分发挥专家对体育、美育、科学、劳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践指导、教学研究、决策咨询作用。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立体育、美育、科学、劳动、心理健康教育5个专业委员会,现将各专业委员会专家人选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构成
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由教育行政、教研、中小学校、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若干,每届任期3年。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师风优良,遵纪守法,严于律己。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乐于为基础教育教学发展改革服务。
(三)熟悉教育政策和教育规律,深刻理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方向,具有科学的教育观念,在体育、美育、科学、劳动、心理健康教育领域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和教育教学业绩,具备与其他学科融通,实现“五育融合”教育境界的实践能力,在基础教育教学领域中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四)教学一线人员、教研人员原则上应为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研究人员原则上应为教授(研究员);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应具备10年以上相关教育领域工作经验。教育部基础教育教指委或专委会成员、国家课程标准研制专家、国家教材编写人员、省人民政府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最高等次奖获得者、省级及以上奖励(荣誉称号)获得者优先推荐。
(五)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基础教育教指委的工作。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
三、遴选程序
(一)择优推荐。学校将组织遴选择优向教育厅推荐,可为每个专业委员会推荐专家1-2名。
(二)审核公示。教育厅成立遴选工作组,审核推荐人员信息,遴选确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拟聘任人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三)正式聘任。公示期满后,由教育厅统一聘任并颁发聘书。
四、工作要求
根据工作实际,教育厅将适时对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进行完善充实。各申报人根据本次遴选要求填写《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于5月8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109211622,联系人:钟老师18881823207(610050)
附件:1.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2.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绵阳师范学院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