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落实学校“十四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学校现开展2023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简称“新时代高教40条”),依据《绵阳师范学院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绵师院发〔2020〕1号)和《绵阳师范学院“十四五”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积极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产业需求,改造升级传统专业,打造优势特色专业,持续提升应用型、复合型优秀人才培养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服务基础教育的优秀师资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申报要求
1.服务需求。要坚持需求导向,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精准对接,优化专业布局结构,学校重点支持发展“四新”专业,特别是新农科、新工科和新文科专业。贯彻落实《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严格控制艺术学专业布点,支持开设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专业。严格执行国家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组织开展新设专业办学条件复查,科学分析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2.符合标准。要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作为专业设置的重要依据,坚持有办学基础、有办学条件、有教师保障、有发展规划,确保拟设专业达到国家标准。
3.优化结构。要加强专业建设规划,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特色合理设置专业,加强专业设置的宏观统筹,实行专业预警机制,避免专业“同质化”设置和数量的盲目扩张。通过传统专业升级改造、新专业科学设置、薄弱专业合理退出、专业布点有效调整,实现科学的专业布局。
4.需求调研。切实加强人才需求调研,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找准人才培养的市场定位和服务面向,切实加强专业设置的可行性、必要性的需求论证,科学确定培养规模。加强专业设置与招生、就业联动,支持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基础性成长性专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对就业率过低、不适应社会需求、办学条件不足的专业应谨慎增设、及时调减。
5.控制数量。申报专业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每新增1个省控专业(见附件1),撤销1个原设专业;原则上不设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新设专业不设置专业方向。
三、申报程序
1.6月19日-20日,各二级学院成立新专业申报工作小组,启动工作。
2.6月21日-7月5日,二级学院对拟新申报专业进行调研、分析、论证,形成专业论证报告;填报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其中“1.学校基本情况”由教务处统一填写)、附件5(申报平台需上传的专业相关资料)、附件6(提交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资料、专业论证报告)。
3.7月6日—7月10日,学校组建专业评审专家组,进行校内审议和公示。
学校将依据2023年度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新专业申报的通知要求,另行发布补充通知。教务处将协助二级学院填写专业申报相关材料并上传至教育部网络平台。
四、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填报新专业申报相关资料,2023年6月25日前提交专业论证报告,7月5日前提交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7(申报平台需上传的专业相关资料,连续停招5年及以上的专业和拟撤销的专业需要填报附件5中“撤销专业的理由”表格)、附件8(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资料、专业论证报告)。
所有资料需提交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发至邮箱:,以“学院名称专业名称 2023年新专业申报资料”命名;纸质版一份(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知行楼教务处125办公室)。联系人:赵老师62699;余老师69700。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普通高等 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本科专 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3.2022年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
4.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 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7.申报平台需上传的专业相关资料
8.提交省教育厅相关资料、专业论证报告
绵阳师范学院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