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绵阳师范学院“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绵阳师范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绵师院教字〔2022〕15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明确职能定位,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评选对象
学校正式批准成立的基层教学组织。
三、评选内容
在各教学单位中评选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种子”基层教学组织,鼓励其开展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课程教材建设、教学研究、专业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工作,以“点”带“面”,促进各教学单位逐步整体建优建强基层教学组织。
四、评选条件
1.基层教学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层教学组织教师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教学效果好,近三年内无教学事故。
3.基层教学组织积极开展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 组织教学活动、实践教学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显著。
4.近三年基层教学组织教师主持完成3项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教改论文或公开出版教材,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
5.有计划开展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
6.基层教学组织管理规范,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活动开展有详细规范的记录,资料齐全。
7.具体评选条件和标准见《绵阳师范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评选考核体系》(附件1)。
五、评选要求
(一)评选时间
2023年1月27日-3月7日
(二)评选程序
1.第一阶段(2023年1月27日-2月17日):各教学单位组织推荐
(1)基层教学组织申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基层教学组织将《绵阳师范学院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交所在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要公平公正做好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2)学院推荐。各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从2022年度教学单位评定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中向学校择优推荐,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所属基层教学组织总数的30%(不足1个按照1个计算)。请各学院于2023年2月17日前,将推荐参评的《绵阳师范学院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绵阳师范学院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附件2、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必须提交2021、2022两个年度的基层教学组织活动全套资料,其余的按申报表中的要求提供)电子版一式一份发送至邮箱823871194@qq.com。
2.第二阶段(2023年2月18日-3月7日):学校组织评审
(1)学校教务处组织成立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评审,确立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名单并予以公示。
(2)学校对评选出校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依据文件规定立项建设,并划拨建设经费,建设周期3年,其负责人认定为“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附件:1.《绵阳师范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评选考核体系》
2.《绵阳师范学院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
3.《绵阳师范学院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
4.《绵阳师范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绵师院教字〔2022〕159号)
绵阳师范学院
2023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