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验收工作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关于新时代振兴四川高等教育的实施方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扎实推动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学校决定开展应用型示范专业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学校2016年以来立项建设的22个省、校级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详见附件4)
二、验收内容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6]633 号)要求,对照项目任务书确定的建设目标和预期成效,重点验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教学模式和方法改革、“双师双能型” 教学队伍建设、实践教学能力建设、专业建设管理机制、服务创新驱动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应用型示范课程等八项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取得成效。
三、工作方式
本次验收以学校自评和教育厅组织专家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结论分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
(一)学院自评
相关学院按照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要求,对照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任务,认真总结已开展工作和取得成果,凝练做法经验,形成典型案例,填写验收报告表,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所有材料应真实、客观、准确。学校自评为优秀等级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
(二)学校验收及省级验收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提交材料进行评审,省级项目经学校评选后,提交教育厅相关部门进行省级评审。
(三)结果运用
对于省、校级验收为优秀等级的项目,在新一轮应用型品牌专业建设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于验收未通过的项目限期整改,学校将再次组织复查;整改期间,暂停相关专业国家级、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 2023年2月22日前,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验收报告表》(附件 1)、《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验收情况一览表》(附件 2)、《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 3)、典型案例(1500 字以内)和相应支撑材料(附目录)以“xx学院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验收材料”命名报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发展科125室。
材料收集联系人:余佳芯15082599700(69700)。邮箱:823871194@qq.com。
附件:1.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验收报告表
2.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验收情况一览表
3.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验收情况汇总表
4.绵阳师范学院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立项一览表
绵阳师范学院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