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虚拟教研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申报虚拟教研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建设一批类型多样、动态开放的虚拟教研室,建强基层教学组织,引导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重点增强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二)坚持协作共享。加强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推动学校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坚持分类探索。鼓励课程(群)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等为主题开展多元探索,构建多层级、多科学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三、申报要求
(一)建设类型
1.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二)推荐主体及名额
各单位可向学校推荐1-2个虚拟教研室建设点,学校组织评审立项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点;在省教育厅启动省级虚拟教研室评选后,在校级虚拟教研室基础上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试点建设条件
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应具备如下条件:
1.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应由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校级及以上教学良师名师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虚拟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3.虚拟教研室所依托专业、课程、教改项目获批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4.虚拟教研室原则上需要具备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学院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
四、虚拟教研室具体研究内容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室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本科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五、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于 2023年3月15日前将《虚拟教研室推荐表》《2023年绵阳师范学院虚拟教研室申报汇总表》发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发展科(知行楼125室)。
联系人:钟欣,电话:18881823207(610050),邮箱:109211622@qq.com。
附件:1.虚拟教研室推荐表
2.2023年绵阳师范学院虚拟教研室申报汇总表
绵阳师范学院
2023年2月13日
绵阳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