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1学期学业警示
及2022-2023-2学期解除警示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加强学业修读过程自我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学生三结合的教育功能,进行学分清理,对未完成规定学业情况的学生进行分类督促、提醒及处理,保证学生高质量完成在校学习。依据《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绵师院教字〔2022〕136号)《绵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警示与帮扶实施办法(试行)》(绵师院教字〔2022〕129 号),现将本次学生学业警示和学业警示解除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业警示
1.第9周即4月17-21日,各二级学院对照培养方案对学生2022-2023学年第1学期修读课程学分不足二分之一、平均学分绩点不足2.2的进行清理。
2.第10周周一(4月24日)前,各二级学院对达到学业警示的学生进行谈话、制定学习计划,通知家长交流意见并配合教育学生。对累计达到两次学业警示的学生,学院再次核实无误后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对该类学生办理退学处理手续并将处理意见告知学生及家长。
3.第10周周四(4月27日)前,各二级学院将《2022-2023-1学期xx学院学生学分警示统计名单》、《2022-2023-2学期xx学院解除学分警示统计名单》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提交学校教务处教务科,对于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还需提供学院党政联席会的会议纪要、学生处理告知书等纸质材料。
4.学校于第11周发布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学业警示名单的通知。
二、学业警示解除
1.开展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学业清理的时候,之前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若在未受到第二次警示之前经过重修,当期修读课程取得的学分达总学分的80%及以上的,可以申请解除警示。
2.学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在未受到第二次警示之前申请降级,警示学期若能覆盖则可申请解除警示。
3.符合解除警示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解除警示,于4月25日前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学校于4月28日前进行公示。
三、组织管理工作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执行学校相关制度文件,加强管理,按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学业警示与学业警示解除工作及相关信息报送,及时对学业警示学生开展个性化的帮扶工作。
2.各二级学院做好学业警示、解除警示和学业帮扶等工作的相关材料及时归档保存,学校将组织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学院的存档管理工作。
附件:1. 2022-2023-1学期xx学院学生学分警示统计名单
2. 2022-2023-2学期xx学院解除学分警示统计名单
教务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