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师范学院
2023年度教学单位教学考核结果的第二次公示
各教学单位:
经第一次公示,二级学院对公示数据进行核对和反馈后进行了数据更新,特此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1月22日至1月24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教师教育学院进行电话(联系电话:0816-2200019)、书面反映或者面谈;若涉及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请向纪委办公室电话(联系电话:0816-2200044)、书面反映或面谈。
附件:绵阳师范学院2023年教学单位考核表(第二次)
教务处
202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