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探索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强化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7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探索建设新型基层教学组织,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和质量文化,引导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类型
(一)建设范围。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优先支持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二)建设内容。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三、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四、申报条件
(一)教研室负责人应由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一流专业建设点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二)教研室成员不少于2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及国内对标高校教师参与。
(三)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四)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遴选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于2023年11月12日6:00前,在绵阳师范学院项目申报与管理平台http://10.11.2.74/jgxmgl/#/xmsbgl/sbjhgl上传、审核申报材料,平台使用指南详见附件3。纸质版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发展科(125室),联系人:钟欣(610050)。
(二)省级填报
遴选出申报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期间,在高等教育教学项目申报评审平台(网址)填写《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汇总表》信息,上传加盖公章的《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文件格式doc、docx、pdf、mp4可上传多个文件),完成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报送信息。
附件:1.四川省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2.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汇总表
3.绵阳师范学院项目申报与管理平台操作指南
绵阳师范学院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