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下载亚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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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绵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绵师院教字〔2023〕45号
编辑:教务处       审核:邹洪伟       发布时间:2023-04-17       点击次数:
绵阳师范学院文件 绵师院教字〔2023〕45号

 

绵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将分领域分批次进行第一批在先进制造业领域开展紧密围绕人才紧缺技术岗位需求针对生产制造测试装调试验试制现场管控设备运维等一线岗位校企共同培养一批具备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现场工程师重点围绕校企联合实施现场工程师培养推进招生考试评价改革打造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助力提升员工数字技能等方面探索形成一批先进制造业领域现场工程师培养的先进经验、培养标准和育人模式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每个项目原则上和一个企业联合申报如依托项目为中高职贯通培养项目申报单位为联合培养项目承担的所有院校与企业合作企业原则上应为项目管理系统内已审核通过的企业(附件1),每个企业合作院校不超过3所,不得以企业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名义与院校合作申报

(二)未纳入项目管理系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由项目申请部门和企业提出申请开展联合申报,学校将根据培养计划组织开展审核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

2.企业需提供岗位名称要求为企业生产一线岗位排除流水线作业岗位

3.企业主要业务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海洋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绿色环保基础制造工艺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等排除教具教学仪器等教学服务企业

4.企业提供的学徒岗位总数上不低于30

(三)每个项目存续期不低于一个培养周期(一般不低于2年)。每个项目应独立编班培养,并且有科学的淘汰和动态增补机制按照由校企共同确定的考核标准对学徒在学习过程中及学习期满进行考核

(四)合作各方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和争议解决等内容建立管理机制和运行流程、产业导师互兼互聘机制等

三、申报程序

(一)对接需求根据教育部发布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合作企业和学徒岗位等信息(附件2),各单位主动对接企业协商申报

(二)联合申报申报院校与项目企业双向沟通达成合作意向填写《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联合培养项目申报书》(附件3签订合作协议并于202355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发展科(125)。

(三)遴选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和质量进行审核,遴选优秀项目向省教育厅推荐,并制定级支持政策获得推荐的项目将作为校级项目立项资助。

联系人:钟欣1888182320761500

邮箱109211622@qq.com

 

附件1.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合作企业汇总表

2.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合作企业及学徒岗位信息

3.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联合培养项目申报书

 

 

 

                绵阳师范学院

                                        202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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