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绵阳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绵师院教字﹝2016﹞54号)、《关于<印发绵阳师范学院自编教材管理>的通知》(绵师院教字﹝2016﹞55号),为顺利完成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教材征订工作,保证教材正确并及时到位,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的教材必须经过审核,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材由任课教师推选,经教研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各教学单位组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重点就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适用性提出审读意见,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进行政治把关。
2.适宜教学。选用的教材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符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和学生实际,便于组织教学和激发学习兴趣。
3.强化原则。凡开设的“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关课程必须统一使用指定的“马工程”教材,课程名称如与“马工程”重点教材相近,优先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马工程教材出版信息表见附件1)。
4.选优原则。
(1)鼓励优先选用国家级或省(部)级规划教材、获奖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等优秀教材。凡已有本课程适用的上述教材的,不得降格使用其它教材。
(2)原则上不选用作者包销教材,如有使用造成的教学质量问题由订购单位负责。
5.更新原则。结合学科发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情况,选用的教材要及时更新。优先选用近三年内出版的、列入国家教材征订目录的教材。
二、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把好教材征订关,坚决杜绝不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规定和质量低劣的教材。
2.严格按照《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计划表》(附件2)格式准确填写教材名称、版次、书号、出版社、第一作者等相关信息,避免错订、漏订和重复订购。
3.教材征订在教务管理系统由教务办主任填报,按照系统设定的审核程序和权限依次由教学副院长和党政负责人完成教材审定环节,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用于教学,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教材征订、使用等环节的审核和把关。
三、材料报送
1.选用国(境)外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外文原版教材的学院,请于6月7日前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境外出版的
外文原版教材选用信息表》(附件3)、《选用国(境)外出版的外文原版教材情况说明表》(附件4)、不少于3位专家的审读意见表(附件5)、学院党政负责人签署的明确意见以及教材,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发展科125室。逾期不报送的教材,将不予审定,不可用于教学。
2.请于6月15日前将学院院长、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纸质版《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计划表》(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发展科125室,电子文档(须与纸质材料一致)发送至邮箱1340675322@qq.com。
3.所有报送材料纸质版页边距设置为上、左2.8cm,下、右2.4 cm;字体为宋体;字号最小五号。
联系人:宋若静;联系电话:15882822786(62786)
附件:1.马工程教材出版信息表
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计划
3.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境外出版的外文原版教材选用信息表
4.选用国(境)外出版的外文原版教材情况说明表
5.绵阳师范学院教材审读意见表
6.精品教材选用参考书目
教务处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