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计划
和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绵阳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绵师院教字﹝2016﹞54号)《关于<印发绵阳师范学院自编教材管理>的通知》(绵师院教字﹝2016﹞55号),为确保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和教材选用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和开课计划,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计划和教材选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用原则
1.政治性原则。教材思想导向正确,能够把传承知识与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等内容。
2.适切性原则。教材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份量恰当,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3.优质性原则。优先选用国家、部、省级获奖教材,国家、部、省级规划教材,全国统编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学校批准立项的自编教材,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国外原版引进教材等优秀教材。
4.更新性原则。原则上应使用最新出版的教材,优先使用近三年出版教材,并适时采用新的版本。
5.稳定性原则。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性,一经选订、购入,必须按计划使用,不得因更换任课教师等原因而拒用。
二、时间安排
1.12月28日前,选用国(境)外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外文原版教材的学院,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境外出版的外文原版教材选用信息表》(附件1)、《选用国(境)外出版的外文原版教材情况说明表》(附件2)、不少于3位专家的审读意见表(附件3)、学院党政负责人签署的明确意见以及教材,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发展科。逾期不报送的教材,将不予审定,不可用于教学。
2.12月29日前,公共课开课单位完成教务管理系统填报,报送开课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计划表》(附件4)。
3.1月4日前,各二级学院的专业课教材在教务管理系统由教务办主任填报,教学副院长和党政负责人完成审定教材环节,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用于教学。
4.1月5日前,二级学院导出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征订计划,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计划表》(附件4)。
5.1月7日前,教务处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各学院教材征订计划和教材选用信息表。
6.1月8日前,学校公示各二级学院教材征订计划和教材选用信息表。
三、工作要求
1.“马工程”教材对应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教材(附件5)。
2.教材内容清查工作中上报需要整改的教材务必进行整改。
3.避免补订、漏订、错订、重复征订等现象。
4.各二级学院务必按照选用原则和选用程序报送教材征订计划、教材选用信息表,并在各项工作截止日期内完成相应工作。
5.教材选用征订采用系统填报方式,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附件6)。
6.需要报送的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发展科125室,电子文档(须与纸质材料一致)发送至邮箱1340675322@qq.com。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发展科联系。
联系人:宋若静
联系电话:15882822786(62786)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境外出版的外文原版教材选用信息表
2.选用国(境)外出版的外文原版教材情况说明表
3.绵阳师范学院教材审读意见表
4.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计划表
5.马工程教材出版信息表
6.绵阳师范学院教学管理信息化平台--教材征订操作手册(教办主任用)
7.精品教材选用参考书目
教 务处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