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1学期课程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践行obe理念,贯彻落实《绵阳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绵师院教字〔2022〕135号)和《绵阳师范学院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及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实施办法》(绵师院质控字〔2021〕7 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筹备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按以上文件要求和《关于课程考核相关参考模板发布的通知》()组织教师完成以下工作。
1.第8周(2023年10月23日)依据2023-2024-1学期教学计划开设课程的《课程大纲》审核相应的《课程考核审核表》和《“教学内容—课程目标”对应表》,包括制卷和非制卷课程。
原则上课程总评成绩计算时平时成绩即过程考核成绩的比例不超过50%,但国家级、省级、校级等立项的课程改革项目可以根据申报书及项目改革需要调整课程考核评定方式。终结性考核形式为考试试卷的设置一定分值的、且能体现课程目标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非标准化答案的综合能力或创新能力测试题。
2.第9-12周完成考核课程的命题、试做、审核等各环节工作。
3.第13周安排完成审核通过的制卷课程试卷与指定印务公司的交接。
二、课程考核时间安排
1.过程性考核安排:根据课程大纲规定的课程目标与相应平时成绩的对应关系,根据教学日历规定进度,完成相应平时成绩的评定,并在平时成绩登记表中记录。
2.期中考核安排:根据不同课程考核方式要求,由各二级学院组织任课教师于第10周前完成期中考核。
3.分散期末考核安排:为提高有效学习效果,也为缓解期末考试集中的压力,鼓励第15周前结束的课程于第18周前完成期末考核。
4.第18周及以后结束的制卷考试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期末考核;非制卷课程考查课程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完成。
三、评阅安排与课程考核资料归档
各二级学院于第17周前做好制卷课程评阅安排,明确两名以上任课教师的课程流水阅卷的人员、地点,制作好《制卷课程考核阅卷安排表》,于第17周星期五(12月29日)将电子版发教务处蔡伟老师708810337@qq.com;组织好阅卷工作,并做好流水阅卷工作过程材料存档。
四、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
根据学校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办法和学院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细则,完成《绵阳师范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结果报告》;任课教师要基于课程分目标和总目标达成情况,基于数据,客观分析课程目标未达成或达成情况较低的原因,提出针对性改进策略,并在本课程下一轮次教学过程中做相应改进;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相关负责人要严格审核课程目标达成度结果分析报告,并督促教师持续改进。
五、工作要求
1.制卷课程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在课程考试前应做好试题保密工作。
2.所有考试课程的组织必须安排进入教务系统。
3.课程考核每个工作环节结束后,做好相关资料审核与存档。
教 务 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10月25日